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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研究会

文 件

研究会〔2018〕6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新经济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选树一批在非公党建中涌现出来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党组织负责人及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的企业家先进典型,更为广泛的宣传新经济组织党建及发展成果,树立非公有制企业家形象,拟在全市新经济组织中开展评选“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党员及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企业家等。

二、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研究会主办,新浪微博协办。

三、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决定,忠诚党的事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 热爱党建工作,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党建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并取得实效,在全市和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孝老爱幼,受到社会赞誉和好评,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4. 党性原则强,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参加评选的党外企业家应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开展的先进代表,带领企业发展取得突出业绩,并在企业发展、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6.候选人本人无违法违纪现象,候选人所在单位社会信誉良好。

四、评选程序

(一)部署发动(10月上旬)。在市委社会工委指导下,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研究会成立“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负责本届“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评选表彰组织工作。发布评选通知,开展宣传推介。

(二)推荐阶段(11月上旬)。推荐方式包括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各区委社会工委按评选条件向活动组委会推荐1-2名候选人员。

(三)初评阶段(11月中旬)。组委会根据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情况,组织召开初评会议,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确定若干名候选人。

(四)公示监督阶段(11月下旬)。在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研究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终评阶段(12月上旬)。活动组委会根据公示情况,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终评委员会,研究确定10名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并向北京市委社会工委报备。

(六)表彰阶段(12月下旬)。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研究会在新浪微博等媒体开办宣传窗口并举办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颁奖大会,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五、材料报送

各候选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填写《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推荐表》,实事求是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第一部分为候选人身份简介(140字);第二部分为事迹详细内容。事迹材料要主题明确,真实感人,以讲故事方式,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避免枯燥、无味罗列式的行文。

由各区委社会工委推荐的人员,既需要候选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也需区委社会工委加盖公章。推荐表经审核盖章后,连同2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一张,统一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推荐表同时需要扫描件和word版本)。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相关材料,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直接递交至组委会办公室。所有材料于11月10前按要求报送。

联系人:陆元元,联系电话:010-88219191-4115,信箱:xjjzzdjyjh@163.com

附件:“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研究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